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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1/12 8:55:58  点击数: 1410次

尊敬的患者:

     您好,由于目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国内多地零星散发病例持续不断出现。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任务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现将我院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医院出入口管理

所有进院人员车辆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预检分诊、体温检测、查验“苏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工作。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发热(体温≥37.3°)患者,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我院未设发热门诊)。

二、来院就诊患者管理

1、门急诊

(1)挂号、取药、就诊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2)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就诊患者非特殊情况下请一人前来就诊。

(3)复诊患者一律不得到住院部进行就诊,请根据病情到门急诊就诊。

2、住院病区

(1)医院在各楼层入口处设疫情防控点,陪护人员进入需出示陪护证、正确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扫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患者凭腕带或者检查单出入。

(2)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前均须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务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病区(检查除外)。实施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应严格执行“一床一固定陪护”制,更换陪护或病情危重需要增加陪护的需向所在病区提出申请,病区申请备案,更换陪护或增加陪护均需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在住院病区护士站实名登记办理陪护证。

(4)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探视,建议采用多媒体视频(如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交流访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5)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病房、不聚集等。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病房医护人员。

(6)本院工作人员和在本院固定工作的物业人员,凭出示有效工作证件进入病区。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